| A10. |
考慮《社團條例》中“社團”一詞的定義的中英文本,檢討該詞的定義。
政府當局對A10的回應
《社團條例》英文本的第2條把“Society”界定為“any club,
company, partnership or association of
persons, whatever the nature or objects,
to which the provisions of th[e] Ordinance
apply”。
| 2. |
在中文本中,“社團”一定義為“指本條例條文適用的任何會社、公司、一人以上的合夥或組織,不論性質或宗旨為何”。 |
| 3. |
“社團”一詞的中英文本,定義一致。該詞的含義包括法定形式的法人及實際上的一人以上組織。英文版本中“persons”一詞為複數,是指多於一人的組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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