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述的各種情況如下。
"某人要求修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第一條,刪除憲法中指社會主義制度是
‘根本制度’ 的提述,並以大規模電郵運動傳播他的信息,該電郵運動擾亂了香港政府資訊網站的正常運作。"
"某人要求推翻中央人民政府,並在政府財產髹上帶有這個信息的標語,對相當於港幣100萬元的財產造成刑事毀壞。"
"某人綁架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,並且威脅殺害或殘害該委員,除非中央人民政府向他繳付贖金港幣1,000萬元。"
"參加內地的運動,例如該次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北京進行的運動。"
"與法輪佛學會支持者一同包圍中南海。"
"在香港參加示威以支持內地的運動[例如該次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北京進行的運動],而示威行動令交通停頓。"
"在財政上支援內地的運動[例如該次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在北京進行的運動]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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