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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國家安全(立法條文)條例草案》:
其他司法管轄區有關官方機密法例的修訂
法案委員會要求政府就《1989年英國官方機密法令》及澳州、加拿大和新加坡的官方機密法例是否曾作任何修訂提供資料。 |
| 英國 |
| 2. |
《英國官方機密法令》在1989年制定之後,法令第4、9、11、12條及附表1曾作若干輕微修訂。 |
| 澳洲 |
| 3. |
澳洲最近曾檢討有關間諜活動的法例。根據於2002年10月31日獲英皇御准的《2002年刑法修訂(間諜及有關事宜)法令》(the
Criminal Code Amendment (Espionage and Related
Matters) Act),《1995年刑事法令》(the Criminal Code
Act 1995) 增訂新的第5.2部,以針對與間諜及類似活動有關的罪行。 |
| 加拿大 |
| 4. |
加拿大在2001年修訂了《1939年官方機密法令》,並將法例名稱改為《資料保安法令》(the
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)。 |
| 新加坡 |
| 5. |
新加坡在2001年修訂了《新加坡官方機密法令》。 |
律政司
二零零三年六月
#67696 v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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