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處理煽動刊物的"合理辯解"作抗辯而言,如何界定學術研究?例如,是否包括學者在報章的評論,不管是在新聞版、評論版或副刊?
政府當局對1.2及1.3的答覆
"合理辯解"是指法庭認為"合理"的任何辯解,包括學術研究及新聞報道。
在普通法中,"合理"是一個確立已久的概念。由於法律不能訂明所有可能性(例如個別個案的環境因素),因此在很多情況下都必須提供靈活性,讓法庭根據個案的所有情況,從普通人的角度決定某辯解是否合理。
訂明"學術研究"及"新聞報道"是合理辯解,純粹是讓法庭在考慮哪些理由屬合理辯解時,有指引可依循。這不會豁除其他可接受為合理辯解的理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