齊來落實《基本法》 言論自由有根據
旁白:
客人 : 老闆,有沒有我要那本雜誌呢?
老闆 : 沒有了!
客人 : 那我太太那本呢?
老闆 : 也沒有了!
眾: 先看看這一本吧!……
螢幕蓋字:
以上引用的條文以<<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>>原文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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