齊來落實《基本法》 資訊自由有根據
旁白:
女同事:搜集那麼多內地的發展數據,真的可以嗎?
男同事:可以!根據《基本法》第27條,資訊和言論自由都受保護,資訊流通,有利營商,當然不成問題!
女同事: 我的意思是,公司真的用得嗎?
男同事: 這個當然!是老闆說要多些關於上海的資料!
老闆: 這些就是你們通宵搜集的資料嗎?這對公司的旅遊計劃不大有用!
男同事: 甚麼!旅遊?
老闆:不過對上海的發展計劃卻很有用呢!
螢幕蓋字:
齊來落實《基本法》
資訊自由有根據
以上引用的條文以<<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>>原文為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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