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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安全(立法条文)条例草案》:
其他司法管辖区有关官方机密法例的修订
法案委员会要求政府就《1989年英国官方机密法令》及澳州、加拿大和新加坡的官方机密法例是否曾作任何修订提供资料。 |
| 英国 |
| 2. |
《英国官方机密法令》在1989年制定之后,法令第4、9、11、12条及附表1曾作若干轻微修订。 |
| 澳洲 |
| 3. |
澳洲最近曾检讨有关间谍活动的法例。根据于2002年10月31日获英皇御准的《2002年刑法修订(间谍及有关事宜)法令》(the
Criminal Code Amendment (Espionage and Related
Matters) Act),《1995年刑事法令》(the Criminal Code
Act 1995) 增订新的第5.2部,以针对与间谍及类似活动有关的罪行。 |
| 加拿大 |
| 4. |
加拿大在2001年修订了《1939年官方机密法令》,并将法例名称改为《资料保安法令》(the
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)。 |
| 新加坡 |
| 5. |
新加坡在2001年修订了《新加坡官方机密法令》。 |
律政司
二零零三年六月
#67696 v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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